上海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各有关区应急管理局、各有关消防救援支队、各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进一步加强本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根据《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应急厅〔2020〕23号)要求,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总队决定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以下简称专项检查督导)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专项检查督导,实现“两全面,一建立”,即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检查督导全面覆盖,检查督导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面挂牌督办整治,建立上下贯通、消地协同的危险化学品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实现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各类安全措施有效推进,排查隐患问题有效整改,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提升。
二、时间安排
自2020年5月10日起至6月30日结束。分2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于6月10日前完成集中现场检查督导;第二阶段于6月30日前完成前期检查发现隐患问题的督办整治。
三、重点内容
重点督导检查化工生产和危险化学品储存等列入本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名单的企业,重点检查部位为危险化学品装置区、储罐区和储存仓库,重点检查内容为:
(一)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储罐区和储存仓库可燃气体及有毒气体报警系统、安全仪表连锁系统(SIS)、紧急停车系统(ESD)、视频监控系统、液位上下限报警系统、容器超压报警系统、紧急切断装置、安全阀切断阀、泄压排放系统、万向管道充装系统、防爆电气设备、冷却降温设施等安全运行情况,企业按标准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罐区装卸安全管理等情况。
(二)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防火间距、防火堤、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等是否符合要求,消防水泵房、泡沫泵房、消防水管网、稳高压管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推车式灭火器、消火栓、消防水炮、消防竖管、泡沫灭火系统、固定消防喷淋等完好有效情况,企业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工艺处置队建设以及应急联动演练、灭火药剂储备情况。
(三)三年行动整治内容。国务院安委会印发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关于罐区等重大危险源要求的落实情况,《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关于石油化工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建设项目的推进落实情况。
四、组织实施
(一)建立联合办公制度,明确工作任务分工。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总队建立联合办公制度,抽调骨干力量组成专项检查督导工作办公室,研究制定本市专项检查督导方案,确定检查督导企业名单,制定统一的检查标准,负责本市构成危险化学品一级重大危险源企业的督导检查工作,组织对各区专项检查督导和隐患治理情况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抽查,并全过程调度指挥检查督导服务和隐患整改,统筹协调做好本次专项检查督导各项工作。上海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各有关区应急局和消防救援支队比照市级层面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组建专项检查督导工作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构成危险化学品二、三、四级重大危险源企业的督导检查工作。
(二)建立检查督导制度,开展深入实地检查。市、区和上海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专项检查督导工作办公室根据工作任务分工和实际情况,明确检查督导计划,成立若干联合检查组(由监管人员及行业领域专家组成),选派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相关处室负责人担任组长,深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开展实地检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问题,按照职责依法督促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组织督办整治。
(三)多措并举,落实“六集中”工作措施。集中会商。各专项工作办公室要分级组织本地重点企业负责人开展集中会商,部署专项检查督导工作要求和重点内容。集中培训。各专项工作办公室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组织对本市各级危险化学品监管力量、消防监督力量进行业务培训。集中检查。各联合检查组集中开展实地检查工作,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工作清单,依法督促整改,实现闭环管理。要发挥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系统作用,根据预警提示组织重点检查、精准执法。集中督办。市专项工作办公室对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跟进督办,确保全面完成整改。6月20日仍未完成整改,提请市、区两级政府挂牌督办,限期督办整改。集中曝光。各有关部门联合开展集中曝光行动,协调媒体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力、进展缓慢的企业。集中演练。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各有关部门集中组织开展化工事故处置联合演练工作,磨合消防救援队伍与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企业应急消防队伍联合救援机制、处置程序。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站在维护国家安全生产、社会稳定的高度,深刻认识当前严峻的安全形势,充分认清本次专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将本次专项检查督导与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相结合,不断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广泛动员,迅速开展工作。
(二)创新工作方式,注重协同联动。各有关部门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建立纵向市区贯通、上下联动,横向各司其职、通力协作的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发挥联合监管优势,做到统一调度管理、联合检查执法。建立完善协作检查督导、联合培训、信息资源共享、应急联动等长效工作机制。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提高检查督导的效率效果。
(三)广泛宣传动员,强化激励约束。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要充分利用部门网站、媒体等各类宣传手段,及时宣传本次专项行动,对专项检查督导中的典型经验做法,要及时通报表扬,积极推广应用; 对工作不负责任、不作为,相互推诿、措施不得力,工作进展迟缓、逾期没有完成任务的,要通报批评;对发生事故的,要坚决查清责任,依法依规问责处理。
(四)加强沟通协调,及时总结报送。各专项工作办公室要确定分管负责人和工作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和联系。在专项检查督导过程中,要及时对进展情况、经验和做法进行认真总结。各专项工作办公室每日17时前,报送当日检查督导情况;每周五17时前,报送本周检查督导情况;6月20日前,报送本次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总结。市专项工作办公室将每周汇总检查督导情况,并将专项行动总结报送应急管理部。
附件:1.市专项检查督导工作办公室人员名单
2.专项检查督导的重点内容
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统计表
4.重大危险源专项检查督导工作联系表
5.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情况汇总表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 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
2020年5月11日